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屬于原資本溢價的部分可以轉增資本,不涉及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2010〕79號)第四條規定,“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不作為投資者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者企業不得增加長期投資的計稅依據”,如果資本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的收入在稅務上不予確認,自然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當然也不會增加投資者長期股權投資的應納稅成本。
會計處理:
借: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貸:實收資本(股本)。
會計處理中應補繳企業所得稅的情況
本應計入收入和利潤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增加部分按會計差錯處理。同時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補繳企業所得稅。
例如,某企業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賬面凈值1000萬元,預計價值1200萬元。
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1200;
借:固定資產清算1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200。
是的,這種會計處理應該根據會計差錯進行調整。正確的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1200;
借:固定資產清算1000;
營業外收入200。
這樣,評估增值部分通過營業外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未經調整增加注冊資本的,應補繳企業所得稅。
非法增資需要補繳企業所得稅的情況。
以下按會計準則正確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但按會計準則不允許增資。違反規定增加注冊資本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1)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發生其他變動的情況下,企業應當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根據新準則,被投資單位股權轉讓的,資本公積應轉入“投資收益”。
會計處理:
所有者權益變動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款:投資收益。
(2)可供出售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根據中國證監會會計部“上交所上市公司部:你部上證函[2008]109號”函[2008]50號,經研究,現批復如下:可供出售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外幣貨幣性資產形成的減值損失和匯兌差額外,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資本公積)。在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之前,上述計入其他資本公積的公允價值變動暫不得用于轉增股本;以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暫不用于利潤分配。“規定資本公積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資本公積)。在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前,這部分差額暫不得用于轉讓股份。
會計處理:
公允價值變動時:
借:可供出售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處置資產時: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款:投資收益。
(3)自用不動產或存貨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大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根據準則,處置投資性房地產時,資本公積應轉入當期損益,因此
(4)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務的,在資產負債表日計入確定金額。認為以后行權時要轉出,行權前資本公積可以不轉增股本。
會計處理:
資產負債表日:
借:管理費等。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行使權利時:
借:銀行存款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股權資本公積(股權溢價)。
(5)資產重分類產生的差額,應當在資產按規定處置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資產處置前不得轉出資本。
會計處理:
重新分類時:
借:可供出售資產;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處置資產時: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款: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