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這是網上流傳的一條富士康信息。鐘點工報價30元/小時。目前,面對如此高薪的鐘點工,網友們紛紛發表意見,保命要緊。不要走!
疫情已經過去三年了,很多企業因為疫情紛紛裁員,或者用臨時工代替正式員工,以節省開支。其實按照現行勞動法,企業是沒有臨時工的。只有員工和非員工的區別,不能因為入職時間短就和正式工區別對待。
臨時工是計劃經濟遺留的概念,通常指編制外的臨時性短期雇傭。
實踐中,一般認為在企業呆一段時間的員工就會離開,這種不是正式員工的員工被稱為“臨時工”。但是這段時間有多長呢?三天還是五天?還是三個月,五個月?
其實對于臨時工來說,是按照工資還是勞動報酬代扣代繳個稅,是有明確答案的。如下所示:
稅務局回復:
工資、薪金所得屬于非獨立的個人勞動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習、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工作取得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能、提供各種服務所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雇傭與雇傭的關系,而后者是不存在的。臨時工與單位存在雇傭關系的,按照工資收入申報納稅。臨時工與單位無雇傭關系的,按勞務報酬所得申報納稅。
綜上所述,判斷標準是:繳費單位與繳費個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臨時工工資的會計處理
(1)簽訂勞務合同(存在實際雇傭關系)
正式簽訂勞務合同的,與普通員工待遇一致。
1.假設錢哥是臨時工,月薪一萬。
會計分錄的處理如下:
借方:應付職工工資10,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9710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210
注意:
企業按照正常工資發放工資,同時需要為員工申報個人所得稅。
(2)未簽訂勞動合同(不存在實際雇傭關系)
企業不需要為他們代扣稅,只需要按照勞務費處理就可以了。這種臨時工需要去稅務局代開勞務發票,企業財務人員憑票入賬。
2.假設錢哥是一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月薪一萬。
會計分錄的處理如下:
借方:管理費——,人工費10000。
貸款:銀行存款1萬元。
注意:
臨時工需要去稅務局開具勞務發票,企業財務人員會憑票入賬(憑票入賬的主要原因是稅前扣除)
錢哥提醒:勞務費雖然也是人工費,但與工資薪金分開,不作為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的基數。(必須憑票核算,否則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3)臨時工由勞務派遣公司提供。
企業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企業支付派遣公司的勞務費。此時企業與臨時工之間不存在實際的雇傭關系,企業不需要為其代扣代繳稅款。
企業想詳細了解臨時工工資發放、納稅申報等問題。歡迎討論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