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可以通過應收賬款賬戶和銀行存款賬戶進行處理。具體的會計分錄有哪些?
如何編寫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會計分錄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可以通過應收賬款賬戶和銀行存款賬戶進行處理。具體的會計分錄有哪些?
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會計分錄
1.賣家:
1.貨物發出,并完成收集程序。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到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二、買方:
收到銀行的承兌通知后,同意承兌。貨物驗收入庫后,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收款方根據購銷合同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并根據合同核對單據或憑證后向銀行確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承付又稱異地托收承付,是指收款人根據購銷合同,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付款人向銀行確認付款的結算方式。
什么是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應向采購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采購單位或勞務接收單位承擔的稅費、采購方支付的包裝費和各種運雜費。此外,在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
什么是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存放在銀行的貨幣,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個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用于存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規定限額內的少量現金外,必須存入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