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寫租房的條目?
首先,一般納稅人出租人要做分錄
(1)收到定金:
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租入單位(租賃保證金)
(2)收到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倉庫租金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二、一般納稅人租金的錄入。
(1)支付保證金
借:其他應收款——借給出租人(租賃保證金)
貸款:銀行存款
(2)支付租金
借:管理費-租賃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預付款是指企業按照采購合同的規定,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預先向供應商支付的款項。預付款項不是用貨幣支付,而是要求企業在短時間內用一定的商品、服務或勞務支付。
相關稅收規定: 《財政部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稅〔2016〕36號)附件1《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預先提供建筑勞務、租賃勞務,納稅義務發生在收到預付款的當天。《關于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公告16號,20)第三條: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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