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隨著科技的進步,電子商務逐漸興起。雖然還沒有完全取代傳統的商業模式,但也已經和它分享了半壁江山。但是除了銷售平臺的不同,還需要財務上的賬務處理。那么,電商平臺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呢?
電商平臺銷售商品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1.產品被運出倉庫
借:發貨
貸款:庫存商品
運輸費用
借:銷售費用/其他應收款-預付運輸雜費。
貸項:庫存現金/應付賬款
2.成功交易、收入確認和成本轉移。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其他應收款-預付運輸費和雜費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發出商品。
3.擔保人會扣除手續費和積分。
借:銷售費用-傭金
-返利積分
貸:應收賬款
提取現金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扣除傭金和手續費的差額)
電商平臺收入何時確認?
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2)企業既不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不控制已售出的商品;
(三)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根據會計2017第22號(關于修改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應當履行合同義務,即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獲得相關商品的控制權,意味著能夠支配該商品的使用,并從中獲得幾乎全部的經濟利益。
第五條企業與客戶簽訂的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
(一)合同當事人已經認可合同,并承諾履行各自的義務;
(2)合同明確了合同雙方與轉讓貨物或提供勞務(以下簡稱“轉讓貨物”)有關的權利和義務;
(三)合同有明確的與轉讓貨物相關的付款條款;
(4)合同具有商業實質,即合同的履行將改變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時間分布或金額;
(五)企業因將商品轉讓給客戶而有權取得的對價很可能被收回。企業無需在合同開始日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合同進行重新評估,除非有跡象表明相關事實和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
一般來說,商家向網購者出示商品信息,包括價格、規格等,應視為要約。即使沒有規定價格的有效期限,也不影響其要約的性質。就商家而言,只要消費者將該類商品放入購物車并點擊“確定”選項,就對要約做出了承諾,網絡合同成立。新準則中確定收入的條件強調合同的履行義務已經履行,即在客戶取得對相關商品的控制權時確認收入。
獲得相關商品的控制權,意味著能夠支配該商品的使用,并從中獲得幾乎全部的經濟利益。對于在某一時點履行的履約義務,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企業在判斷顧客是否取得了商品的控制權時,應當考慮以下跡象:
(一)企業目前有收到貨物的權利,即客戶目前有支付貨款的義務。
(二)企業已將商品的合法所有權轉移給客戶,即客戶擁有商品的合法所有權。
(三)企業已將實物轉移給客戶,即客戶擁有實物。
(四)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顧客,即th
步驟c雖然商家已經將商品的法定所有權轉移給了顧客,即顧客擁有了商品的法定所有權。商家已將商品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顧客,即顧客已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但顧客尚未占有商品,也未接受商品,因此對收益的實現仍有不確定性。只有在D步才能滿足客戶擁有控制權的五個標志,所以D步確認收入符合新收入標準的規定。
電商平臺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在這篇文章中,樂嘉給出了詳細的解釋和分享。希望大家學習后能有所收獲,因為會計行業貫穿所有企業,無論是實體運營還是網絡運營,所以也是我們學習的知識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