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對收到的預付款項金額進行會計分錄:借記:銀行存款/現金,貸記:預付款項;然后在發票已經開出的情況下做會計分錄,這樣預付款項就可以沖掉了:借:預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1.您可以先對收到的預付款金額進行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現金
貸項:預收賬款
2.然后在開具發票后做會計分錄,這樣預付款就可以沖掉了:
借:預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如果預付款已經開具發票,如何記賬:
如果貴公司向對方預付了款項,分錄如下:
1.支付預付款時
借方:預付賬戶- XX
貸款:銀行存款
2.收到發票后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寫此分錄]
貸項:預付賬戶- XX
如果貴公司收到對方的預付款,會計分錄如下:
1.當收到預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預收賬款- XX
2.開具發票時
一般納稅人分錄如下:
借:預收賬款- XX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次要納稅人分錄如下:
借:預收賬款- XX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