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固定資產一次性折舊的稅務差異
財務人員入行以來,我們在會計實務中學習了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十七條提到,折舊方法有四種可供選擇,即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限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根據稅〔2018〕5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2018年第46號公告)、《政部, 《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局公告》第6號的規定,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下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按年計算折舊。
由此可見,其實我們的會計核算中并不存在所謂的一次性折舊,所以會有納稅差異,會用到“遞延所得稅”科目。但很多財務人員可能對遞延所得稅了解不多,也可能為了規避稅差,用稅法的口徑來做賬,這是非常不正確的。今天筆者就以案例的形式分享一下固定資產一次性折舊的會計處理和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的處理。
[案例]2018年底,A公司購買R & ampd設備(A)來自研發中心;d部門,原值100萬,按10年折舊,無殘值,每年折舊10萬;2020年底,新購買的R & ampd設備(B)價值240萬元,會計按10年直線法折舊,無殘值,年折舊24萬元。(所有企業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一、2019年
(1)會計處理:(本年折舊)
借方:R & ampd支出——費用支出100,000
貸:累計折舊10萬。
(二)年度結算處理:
由于實行一次性稅前折舊扣除政策,稅務折舊100萬元,會計折舊10萬元,所以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填寫a 105080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如下:
(二)稅務差異的會計處理:
由于應納稅所得額減少900,000元,我們本期所得稅費用需要減少10,000元(9025),需要做相關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25 000。
貸:所得稅費用https://www.zhucesz.com/萬元。
第二,2020年
(1)會計處理:(本年折舊)
借方:R & amp支出——費用支出340000
貸:累計折舊34萬。
(二)年度結算處理:
由于選擇一次性稅前折舊扣除政策,稅收折舊為0,000元,會計折舊為100,000元,因此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填寫105080 《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如下:
(3)稅務差異及會計處理:
由于應納稅所得額增加100,000元,我們的當期所得稅費用需要增加10,000元(1025),需要做相關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25000元。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25,000。
三。2021年
(1)會計處理:(本年折舊)
借方:R & amp支出——費用支出340000
貸:累計折舊34萬。
(二)年度結算處理:
由于選擇了一次性稅前折舊扣除政策,其中:設備(A)折舊0萬元,會計折舊10萬元,增稅10萬元,設備(B)折舊240萬元,會計折舊24萬元,減稅216萬元,合計減稅206萬元,所得稅匯算時將A 105080 《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列示如下:
(3)稅務差異及會計處理:
由于應納稅所得額減少206萬元,我們本期所得稅費用需要減少1萬元(20625),需要做相關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515 000。
貸:所得稅費用https://www.zhucesz.com/萬元。
綜上所述,由于固定資產折舊稅前扣除政策導致的稅收差異,會計和稅務處理會有很大的不同。筆者認為,會計核算和稅務處理是兩個不同的口徑。不按稅法口徑處理賬務以求省事,反而增加企業的稅務風險。
作者:解飛